在使用勞保用品的時候,一定要注意勞保用品的使用時間,到該更換的時候,安全起見,一定要注意及時更換。接下來,云南多安欣給大家分享一下勞保用品的使用年限更替時間。
1、安全帽
在使用時受到較大沖擊后,無論是否發現帽殼有明顯的斷裂紋或變形,都應停止使用,更換受損的安全帽。一般安全帽使用期限不超過3年。
2、安全鞋
目前安全鞋廠家以國家三包政策為準執行,安全鞋斷底斷面,開膠三個月內包換.使用期限一般在2年以內。
3、安全帶
在確定安全帶使用期限時應注意:安全帶使用兩年后,應按批量購人情況抽檢一次,若合格,該批安全帶可繼續使用。對抽檢過的樣帶,必須更換安全繩后才可繼續使用。頻繁使用的,要經常做外觀檢查,發現異常時,應立即換成新繩。帶子的使用期限為3-5年。
4、防靜電鞋和防靜電服
GB12014-89《防靜電工作服》規定:穿用防靜電服必須與GB4385中規定的防靜電鞋配套穿用。
防靜電鞋穿用過程一般不超過200小時進行一次電阻測試。
儲存自初潮日超過18個月,須進行電性能預防性檢驗。
絕緣手套的使用期限要求每次使用之前進行吹氣自檢,每半年至少做一次電性能測試。